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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航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8 09:59:27









    为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复工复产,清丰县法院按照疫情防控部署,对接服务产业集聚区民营企业,妥善处理因疫情影响引发的纠纷案件,助力民营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护航民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在精准摸排、深度调研、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对县委安排派驻服务企业第一书记的伯艺精木、源和木业两家民营企业,协助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员工供餐、防疫物品储备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就劳动用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协调及法律服务工作。

    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清丰县法院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做到快审、快判,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清丰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办案法官通过网上调查、网上开庭,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制作裁判文书,并克服困难,当天进行送达,让该企业吃下法律“定心丸”,全力以赴筹备复工生产。当前已审结多起类似情况的涉企案件,助推了企业减“负”、复工增“量”。

    清丰县法院把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强力采取查控措施,不断完善方式方法,争取尽快执结涉企案件,给企业复工复产雪中送炭,某面粉企业申请执行一担保公司100万元担保金时,因该担保金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被外地法院冻结,为了保证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市场供应,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轮候冻结措施,并积极协调首冻法院推进案件顺利办理,强力保护了企业权益,共为涉企案件执行案款近50万元。

    针对困难企业、被执行企业,清丰县法院采取稳妥温和执行方式,在保证胜诉权益的前提下,把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渡过发展难关。某食用菌生产企业因购买商铺扩大经营发生纠纷,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状况,放弃选择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寻求最佳执行路径,最终促成“保权益、冻股权、促生产”的执行方案,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了强制执行造成的企业生产影响,也有效带动了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积极效果。

责任编辑:佘俊林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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