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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通过微信成功执结一起涉5名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20-02-28 10:07:32




    2月17日,在疫情防控期间,清丰县法院通过微信,快速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利益。

    2019年,王某等五人经熟人介绍到宋某所承包的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后工资累计85000元,宋某支付了10000元后,一直拖欠想赖账。多次追讨无果后,无奈王某等五人分别将宋某起诉至清丰县法院,2019年4月28日,清丰县法院判决宋某分别支付五人工资共计75000元,判决后,宋某仍拒不支付拖欠工资款。2020年1月19日王某和李某到法院申请执行,其余三人打算过年后再说。不想疫情在春节前后蔓延开来,王某和李某心情更是低落到了极点,对讨要工资不再抱希望,未申请立案的另外三名农民工也一时没了主张。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定不能拖,执行局李法官认真审查案情后,对宋某的财产及时进行了调查,发现宋某其实具备履行能力,就是想赖账,冻结了其账户后随即便与宋某联系。电话里的宋某以为疫情期间法院对他无能为力,打算继续赖账,还声称国家规定,疫情期间不能执行。执行法官告知宋某如拒不执行便要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采取罚款措施。回过神的宋某知道躲不掉,最终同意还款。疫情期间为了减少当事人外出,执行法官便通过添加微信的方式建立了微信群,让双方通过群视频的功能沟通,最终宋某支付了五人的工资。拿到执行款后,王某等五人激动地表示:“感谢清丰县法院执行法官为我们要回了血汗钱”。

    清丰县法院坚持把追讨农民工工资这类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丰富执行方法,加大威慑力度,充分利用执行网络系统、微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优先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吴天威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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