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通过“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审结一起谎称能帮他人转学调工作的诈骗案件,最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被告人王某声称自己有门路,可以通过“关系”帮他人将工作从乡下转到县城、将乡下孩子转到县城上学。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吴某等7名被害人先后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告人王某请托为其办理转学、调转工作事宜。被告人王某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一年多时间内骗取吴某、杨某等7名被害人共计8万余元,且其非法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被告人王某2019年9月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清丰县法院提醒您,帮转工作转校要留心,莫让诈骗诓资金。诈骗分子套路深,看好钱包最要紧。天上不会掉馅饼,处处做个谨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