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四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也因这次调解冰释前嫌。领到撤诉裁定书后,原告连连向承办聂法官表示感谢。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7年双方因宅基矛盾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夫妻二人打伤,被告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原告夫妻二人受伤住院治疗结束后,于2018年起诉至清丰县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被告收到清丰县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后,以不服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诉讼案件经历了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审结。2020年初原告夫妻二人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两万余元。立案后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受理了此案。
承办聂法官接到案件后,随即组织了原被告双方调解,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原被告都存在抵触情绪。承办聂法官多次对原、被告悉心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赔偿原告7000元。
被告当场将7000元现金赔偿给了原告,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这场长达四年之久的恩怨,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