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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22 10:30:00


    我院积极贯彻省高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保卫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职责,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当事人和法官参与诉讼活动的安全。

    规范入口管理。在门卫处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来访时间等做好登记的基础上安排法警值班,对可疑人员和发生的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分管领导,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加强安检力度 。不论是刑事案件的开庭还是民事案件的开庭,凡进入审判区必须严格安检,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办公区、审判区分离。该院设立了法官通道,办公区、审判区明确分离,干警的办公室设在办公区,各类审判庭设在审判区,干警开庭、接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必须在审判庭。办公区、审判区的分离维护了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证机关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了当事人和审判人员人身安全。

为干警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院党组为切实保障干警的人身安全,使干警做审判工作时免去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为每位干警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充分体现了党组对干警的人身安全的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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