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在我院一楼审判庭举行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宣誓仪式。我院院长荣延平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社巧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国胜宣读了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对23名陪审员任命的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社巧依次向被任命的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徽庄严宣誓,陪审员代表宋建伟、张玉平、王占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我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人事任免老干科科长李艳峰主持。
荣延平同志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介绍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基本情况,就法官与陪审员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好职责等方面向法院干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荣院长指出陪审制度是人类社会为追求司法民主化而创造的一种制度文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有助于增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有助于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力,有助于强化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各位陪审员卓有成效的工作,能使审判工作的教育功能在社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他要求我院的审判员和被任命的陪审员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清丰的发展、稳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社巧对被选任的陪审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给与了肯定,并向陪审员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促进司法的专业化与大众化结合。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要善于从社情民意的角度,对有关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结合案件审理过程,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促进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二要致力于保证司法廉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敢于发表意见,促进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同时,人民陪审员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三要致力于增强司法权威,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大多在群众中间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增强社会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同时向法院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陪审员履行职责的程序和方式,保障陪审员依法有效地行使陪审职权。三要对陪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通报,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务必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
县电视台对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宣誓仪式进行了现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