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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惧高温酷暑路 异地调解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0-06-09 18:19:47


    “非常感谢你们,没想到起诉到咱法院才短短几天时间,就把这件烦心事儿帮我解决了”,原告张某激动得对承办法官说道。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6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2万元。

    2019年4-5月,被告魏某在河北某工地承包工程时租用了原告张某的压路机,并约定了租金。后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共需支付租金2万元。2019年9月被告魏某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租金,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魏某诉至清丰县法院。

    这原本是一起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及时与被告联系,但起诉状预留的被告联系方式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承办法官与被告所在村委会联系,了解被告的基本情况后,仍无法找到被告,遂村委会出具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承办法官正准备对该案公告送达时,收到原告提供的信息,称被告在河北邯郸市某工地打工。于是承办法官当即联系被告,确认其确在该位置且近段时间不会返乡后,决定放弃午休时间进行现场送达。经过长达200公里的路途后,承办法官终于在邯郸市某镇找到了被告。承办法官一边面对面耐心与被告释法说理并听取其意见,一边电话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一致意见,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刘瑞珍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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