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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叶之柔 如石之坚——张利娜同志被市中院授予调研案例工作个人嘉奖

  发布时间:2020-06-28 08:22:28



    她,从事法院工作近10年,是个文能提笔抒才情、武能出手判案件的女法官。近日,其撰写的《安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2019年度优秀刑事案例,被市中院授予调研案例工作个人嘉奖,她就是清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利娜。

    作为清丰县法院扫黑办成员,2019年,张利娜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审理了安某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该案是全市首起涉黑案件,为从严从快审结该案,取得扫黑除恶实效,她连续19天加班到晚上十一点以后,数个周末不休息,审阅了全部卷宗,吃透了案情,制作了一千多页的审理报告,概括提炼了181页的审理报告,书写的判决书达一百页,该案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说理充分,审结后得到了省、市法院的一致好评,被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此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对清丰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的展示,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弘扬了公平正义,也体现一名刑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调研案例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部分,是提升法院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基础,也是谋划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张利娜常说:调研案例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法官,要“倾心”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完成每一次调研案例工作,“潜心”将调研成果进行转换,以调研案例工作促进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

    从事审判工作近10年以来,张利娜非常注重调研案例的转化提升,出色完成调研案例工作任务。其个人撰写的《“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认定》、《村干部在市场改造工程中索要协调费的行为认定》等10余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理论研讨文章被《人民法院报》、《案例参考》、《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等国家和省级重要刊物采用。她撰写的调研案例先后3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例,为协助领导决策、指导审判实践、促进法院刑事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彰显了新时代一名刑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责任编辑:艾兴超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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