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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院长赵志学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8 08:28:20





    6月23日上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清丰县法院院长赵志学在清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

    赵志学院长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制定过程和体系构成、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等四个方面,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思想写入民法总则,首次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在物权中规定了“居住权、确立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债共签制度、扩大代位继承范围、高空抛物等社会热点问题入手,结合立法背景、法学理论、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民法典的创新与亮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安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要把民法典的学用和普法宣传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梳理民法典中与自己工作相关联的条文规定,建立法治思维;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学法在先、守法在前、监督在线;加强对县政府、县级各部门学习民法典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民法典在我县全面贯彻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等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赵志学院长的辅导报告旁征博引、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思路清晰、阐述精辟,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对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履职尽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艾兴超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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