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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弟因借款对簿公堂 法官悉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0-07-10 16:53:58


    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调解一起亲戚间借款产生争议对簿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系表兄弟关系。2014年3月,被告张某以扩大经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出具载有利息、还款期限的借条1张。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张某拒不还款。遂原告张某于2020年6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6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并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手续时与被告一方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详情。通过沟通得知双方当事人原是亲戚关系,对簿公堂是无奈之举。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决定协调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原告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因还款数额及还款方式存在争议的症结之后,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核算与校对,双方就还款数额进行了最终确认。因被告一方表示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原告表示可以给予被告还款期限。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偿还本金及利息23万元并分期予以支付的协议。

责任编辑:刘瑞珍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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