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本已公告判决,后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当场履行,案件案结事了。
原告杨某某起诉被告齐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通知被告,但被告长期外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于是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但在公告期间,承办法官依然没有放弃联系被告,多次给被告齐某打电话、发信息。最终被告齐某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后来到了马村法庭。
齐某到法庭后,案件本已经做出了判决,聂法官本着定纷止争,服判息诉的理念,又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通过微信将欠原告的劳务费当场履行。
原告领取了欠款后,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这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