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大职工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7月31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走进清丰县卫生学校,开展民法典进单位宣讲活动。清丰县卫生学校全体职工在暑假放假期间,均到场参加,并和宣讲法官进行交流,宣讲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宣讲法官分别从民法典编纂的背景和过程、颁布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亮点等方面向进行了深刻阐述。针对《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重点法律条文,对民法典中“物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窗前绿地擅自处分的效力”、“居住权”、“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中共债共签”、“代为继承”、“自助行为”、“高空抛物”等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
清丰县卫生学校职工表示,通过本次宣讲,对日常生活中的高空抛物、自助行为、物业纠纷等法律规定更加明晰,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