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清丰县法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孙瑞军等一行四人受邀参加座谈,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美中、行政审判庭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杰英首先通报了2020年清丰县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提出了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讨论了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疑难问题。
孙瑞军同志表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程序和实体并举,不能一罚了事,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程序意识。同时孙瑞军同志建议清丰县法院要进一步提升对涉法涉诉案件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增强部门联系,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
侯美中同志表示,要正确看待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深化认识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宗旨是一致的。并就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工作提出意见:一是要正确理解和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要积极主动地与自然资源局保持联系,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增进理解与支持。三是要采取多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支持行政机关的工作。四是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对下属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法治思维,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