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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诚调解 父母代偿积案结

  发布时间:2010-07-20 08:51:45


    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官的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使积案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任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申请人任某某及女儿撞伤,经法院审理,判决任某赔偿任某某及其女儿医疗费等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任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过接触被执行人亲属及邻居得知,双方本是街坊,因庄基发生过纠纷,双方积怨很深,且被执行人精神不正常,几乎没有履行能力,能否履行只能寻求被执行人父母的理解和配合。执行法官几次约谈被执行人父母,耐心交流,起初任某父母态度十分坚决,他们认为以前因庄基打架,把我们打伤都没有赔偿,我们也没钱,你们想拘留他就拘留吧。执行法官没有气馁,考虑到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加重双方的矛盾,使问题难以解决。尔后法官不厌其烦,以理醒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开导,任某父母被法官的诚心所感动,答应代为履行,而后法官又找到任某某协调,将任某的情况告知任某某,得到了其谅解,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我院始终将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运用灵活的执行方法,采取‘面对面’调解法,启发当事人‘换位思考’引导他们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理性协商,最终和解,从而加大了案件的和解力度,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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