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法院古城法庭充分发挥基层联动作用,联合人民调解员、村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2020年7月,袁某1将袁某2诉至法院,要求袁某2返还侵占的耕地0.25亩,并将破坏的土地原状予以恢复。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自1998年起,原被告双方就已是地邻关系。2016年12月耕地确权后,双方均有明确的地标和耕种面积。2017年原告发现被告无端破坏耕地,并将相邻耕地挖地,影响了自身耕种目的。于是就产生了本案所争议的土地纠纷。二人的纠纷在这几年内也多次经村委会居中调解均无果。
承办法官库法官拿到案件后,考虑到涉及土地利益,且老百姓对土地非常重视,首先结合村委、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乡政府了解承包土地的原委,摸清具体情况,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发生纠纷的症结所在,随后库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原被告双方一起到承包地里查看土地现状,并耐心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解决矛盾,最终在多方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一方当即表示自愿撤诉,该起土地纠纷也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