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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大打出手 糊涂父子同堂受审

  发布时间:2010-07-20 15:58:46


    7月19日,我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糊涂父亲罗某与糊涂儿子罗某某作为被告人同堂出庭受审。

    2009年冬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家的罗某某,通过被害人冯某某去北京一保安公司做保安工作并将其身份证交给所在公司,罗某某认为该公司的工作条件艰苦,便不辞而别。2010年春节过后,被告人罗某某找被害人冯某某索要身份证时,双方发生口角,罗某某用木棍将被害人冯某某的头部打伤,被害人冯某某的儿子赵某某看到父亲被打即上前帮忙,罗某某的父亲罗某即推了赵某某,致赵某某头部碰到柜子并倒地。经法医鉴定结,被害人冯某某、赵某某所受损伤均构成重伤。

    庭审中查明,被告人罗某某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不善与人沟通,在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面对,冷静处理,因一时冲动,便大打出手。被告人罗某作为罗某某的父亲,在自己的孩子与人发生争执时,深恐孩子吃亏,过于袒护自己的孩子,致使二人受重伤的案件发生,不但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同时也给被告人的家庭及亲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庭审中被告人罗某、罗某某及其家人痛哭流涕,追悔莫及,被告人罗某和罗某某表示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对被告人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六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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