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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开辟惠农新举措服务新农村发展

  发布时间:2010-07-22 10:13:37


    我院以“和谐司法、关注民生”为主线,立足本院实际,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涉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切实增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高效法律服务。

    切实加强诉讼指导,确保农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益。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程度、法律意识的现实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指导、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及法律释明工作,要求每个法官都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农村当事人讲理释法,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行为,不断加强涉农案件刑事审判,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以保障和谐为重心加大涉农民事审判力度,尤其是在审理农村相邻关系、宅基地使用、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中注重强化和解调解,坚决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促进农村和谐文明发展。

    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农村最基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始终,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握好涉农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调解水平,尽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各人民法庭干警与辖区各村委会成员互通联系方式,加强联系,建立调解网络,真正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农村稳定。

    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各类涉农维权案件,尤其是农民工维权案件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及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以减免诉讼费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各种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尤其是抓住农村集市和乡镇大集的有利时机,上街集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重点宣传有关农业法规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同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启动一对一结对帮扶工程,实行院内一个庭室部门帮扶一个行政村,重点在司法保障上为帮扶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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