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清丰县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濮阳市某公司诉被告清丰县六塔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清丰县六塔乡人民政府乡长王世勇出庭应诉。
此次庭审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庭审,六塔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20余人,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按照证据的待证事实进行了分类,就无争议的证据先行予以确认,并归纳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引导各方当事人对庭审中证据的出示顺序和质证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效应。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足,庭审程序规范,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让他们深刻体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意识。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分期分批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不断健全完善联络沟通机制,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