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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营商环境办组织营商环境核心指标责任单位到县法院进行观摩学习

  发布时间:2020-12-11 17:36:31








    为推进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工作档案规范化,12月11日下午,清丰县委营商环境办组织18个核心指标责任单位人员到清丰县法院进行观摩学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等相关同志陪同观摩。

    观摩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清丰县法院产业集聚区服务法庭网上立案自主服务区、案件评议区、综合服务区、审判事务工作室、企业法律服务室等功能性场所;查看了法庭专门建立的企业概况档案;听取了产业集聚区服务法庭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整体运行情况。

    座谈会上,清丰县委营商环境办(督查局)副局长郭海龙对清丰县法院立足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企业主体,创新设置营商环境法庭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法院工作扎实且档案资料翔实,并对下一步核心指标责任单位档案规范化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是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县年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核心指标责任单位要以法院为标杆,结合工作实际,夯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工作档案规范化。

    二是落实上要到位。各核心指标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关键问题,对标营商环境核心指标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工作档案规范化,提高我县在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的排名。 

    三是宣传上要跟进。各核心指标责任单位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注重宣传和推介,进一步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典型做法、改革创新等,大力宣传我县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艾兴超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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