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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片瓦邻里上公堂 巧调解法官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0-12-28 08:53:13


    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2015年原告陈某因修建自己本人居住的房屋,花费6000余元从被告张某处购得由被告推荐并售卖的瓦。今年入夏以来,几场大雨后,原告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漏雨现象,原告请有关人员查验后,发现建房所使用的瓦有质量问题,这也是导致房屋漏雨的直接原因。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具有产品应有的使用属性,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承担购置新瓦及人工修缮费用合计1万余元。

    承办法官库法官收到该案后,分别与原被告双方电话联系,详细询问双方事情的原委。得知原被告双方是同村村民,又是邻居,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决定协调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双方到庭后,库法官采取“背靠背”方法,在调解室与原告沟通,了解到原告起诉也是无奈之举,只是对自家房屋瓦块出现问题后被告不接听自己的电话,也没有明确的表态感到气愤,库法官积极对原告进行了情绪疏导。同时,与被告方明理释法,就矛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一释明,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执拗,各自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紧张的邻里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该案的调解款项已于12月22日到庭履行完毕,也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刘瑞珍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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