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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创先争优听民意

  发布时间:2010-08-04 09:28:14


    为了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清丰法院以倾听民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抓手,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为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确保法院社会形象明显提升、人民群众信法用法、执法环境日益优良。

    一是利用大接访机制,认真倾听民意。充分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在立案大厅指派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诉必理;院领导在立案大厅轮流负责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的接访工作,在每月的“县委书记大接访”日安排院领导到场陪访,更多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要求和期盼。

    二是建立便民利民机制,紧紧贴近民意。推行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上门兑付执行款等便民措施,在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干警的手机、办公电话,方便人民群众直接、便捷地提出意见或建议,进行法律咨询;每个乡镇建立社会法庭,每个村聘请一至两名司法协理员,通过“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基层民意采集、交流和反馈,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是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广泛采集民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以最诚恳的姿态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监督;同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司法监督员,根据他们提出的监督意见,积极整改。

    四是确立基层走访回访机制,准确把握民意。积极推行带案下访活动,对每一件信访案件,由具体负责该信访案件的承办人员,深入实地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和交流,做好息访罢诉工作;加强案件回访工作,定期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落实院领导调研制度,院党组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准确掌握社情民意。

    五是建立研判机制,切实转化民意。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筛选、分类、分析,把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整改的内容;出台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时,通过信函回复、实地回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向群众反馈,发扬司法民主,尊重群众意见,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s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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