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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16 09:07:41








    在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到亿洲乐活城市广场开展一场以“安全消费,幸福生活,依法维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干警们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安全消费、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和依法维权的手段,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解答服务。

    同时干警们主动走到各个商家店前,为商家介绍了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赞扬,有助于营造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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