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1日,清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牺牲中午吃饭休息时间,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手续,为案件顺利强制执行完善了法律手续。
2010年7月29日,清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了一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经过法院合法性审查,依法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但在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几乎找不到被送达人,原因是在正常工作时间段被送达人几乎不在家,一种情况是在庄稼地干农活,另一种情况是出去串门,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双方出去打工,长期不在家。针对以上情况,行政庭法官寻找被送达人的出入规律,经常利用休息、下班时间去当事人的家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在8月11日中午12点多,行政庭法官赶到纸房乡郭家、苏店、陈庄等村,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送达了有关手续,向他们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使他们明白了自己是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被送达人当场表示理解,并积极履行,提高了案件执行率和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