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在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中,采取"以诚待人、以情说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在充分了解案情、人情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利用乡情、友情、亲情感化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以和解解决纠纷。
一是加强执行释明。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对双方当事人阐明和解结案的好处,鼓励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化解纠纷;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强调其拒不履行可能受到的惩罚,促进其主动选择执行和解。
二是提高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求干警做到"三掌握",即掌握案情,适时促成和解;要掌握法律,依法促成和解;要掌握当事人心理,准确促成和解。
三是构建执行和解网络。取得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及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等的配合,发挥其熟悉当事人情况的优势,共同说服当事人,化解纠纷。
四是加强交流,及时总结,适时借鉴。组织干警就成功和解执行的案例进行沟通、交流,总结执行工作中的技巧、方法、经验,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干警适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