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当事人王某英一早到清丰县诉调对接中心为清丰县人民法院民事速裁的王晓玉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
被告王某英与刘某超于2019年7月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约定房产归王某英所有,车辆归刘某超所有,无共同债务。2021年3月,刘某超妹妹刘某晓起诉两人归还借款10万元,借款系被告王某英与刘某超婚姻存续期间买房、买车所借。开庭前,二被告就借款用途互相推诿,并在庭审中发生激烈争执。
庭审结束后,王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当面调解等方式作双方工作,并向被告释法明理,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希望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尽可能不再激化两家的矛盾。原告刘某晓被法官执着的调解感动,同时考虑到其哥哥和侄子、侄女的情况,主动作出让步。最终本案以被告偿还借款,双发私下和解,原告刘某晓申请撤诉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