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感谢执行法官帮我把钱执行到位,欠款都已经8年了,我都快放弃希望了,看来群众最终还是要依靠法院。”这是4月9日当申请人接过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最大的认可。
耿某申请执行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对2万余元欠款拒不履行。申请人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清丰县法院迅速行动,依法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同时在执行系统中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车辆、房产、网络银行、证券等财产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并向被执行人释明了法律的利害关系。被执行人表示现在经济困难,要求宽限一段时间,本着善意执行的宗旨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做工作,同意宽限一个月时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被执行人未偿还一分钱,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名单措施予以惩戒,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4月9日执行法官预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工作后,被执行人将全部欠款凑齐,该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以当事人之心为心,以本心之心为事,执行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清丰县人民法院正在为这最后一公里,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运用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保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