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耐心沟通达和解 复杂民事纠纷促解决

  发布时间:2021-04-20 08:56:28


    民事纠纷类案件往往错综复杂,因案件处理需要,当事人三番五次跑法院是常有的事。如果大多数案件都能“一次性解决”,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对法院来说也大大节省了办案成本,一举多得。

    4月19日,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裁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并调解了原告因本次诉讼将会和被告产生的后续的费用纠纷。

    原告刘某在被告某科技公司的车间负责卫生打扫工作,2020年11月,原告在工作时被砸伤,被告支付原告部分住院费用后,以双方是雇佣关系,且原告不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受的伤为由,不再承担原告后期治疗费。原告向清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故原告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向清丰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立案后,承办法官王瑞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多次沟通,剖析案件细节,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庭审结束后,王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一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对另一方当事人讲外出人员工作的艰辛和打工者的不容易,把握调解时机,积极沟通疏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宗旨,在王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解除用工关系,被告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2.5万元,双方再无矛盾纠葛。4月19日下午,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后当庭履行。

    自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民事审判庭法官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传递司法温度,工作中本着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积极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自觉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张贝贝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7226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