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清丰作为孝道之乡,尊老爱幼更是源远流长,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清丰县法院马庄桥家事法庭经过多次调解了结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
付某是一位85岁的老人,也是五个儿子的母亲,老伴已于多年前病逝,如今年迈的老母亲赡养却成了问题。无奈之下,老人最终将孩子们诉至清丰县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问题,保障她的晚年生活。
在收到案件之后,家事法庭李法官立即走访了老人的住处了解情况,当看到老人仅仅生活在一个维修厂不足五平米的彩钢房里,李法官心里受到了震撼,认为当务之急就是将老人和子女约到一起进行协商,抓紧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努力和老人的孩子取得联系,李法官了解到老人共生育五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去世,小儿子过继给他人,现在共计三个赡养人,三个儿子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因为彼此存在误会,没有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良好的沟通,所以才会就赡养问题僵持不下。
了解情况之后,李法官及时联系老人所在村村委会干部、网格员及妇女主任等工作人员,并将老人和他的子女们约到村委进行现场调解。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李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在场的村干部、网格员也结合老人家实际情况出谋划策,提出多种调解方案。经过反复沟通、谨慎思考,功夫不负有心人,老人的三个儿子协商出轮流赡养的方案,并表示互相之间会积极沟通,一定将老人的生活起居安顿好,让老人放心的安度晚年。
各方当事人最终消除对立情绪,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修复了家庭矛盾,在场的村民纷纷拍手称快,表示经过家事法官的现场释法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该案件的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