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庄桥家事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涉外离婚纠纷,原告郭某将自己越南籍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原告郭某与妻子金某于2018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举行结婚典礼,后在河南省民政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因二人语言不通,婚后妻子在郭某家生活一个多月后便乘机回越南娘家,期间仅回来一次,在郭某家居住半个月后又再次离开,此后便对郭某不管不问。原告郭某认为双方脾气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也有很大不同,二人已无法再继续生活,夫妻感情已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接到这起特殊的案件后,首先摆在承办法官李金玲面前的便是被告送达问题,因无法知晓越南籍被告目前的具体地址,仅有原告提供的被告越南户籍地址,若采取涉外送达的方式,案件审理期限便会遥遥无期,且送达效果无法预料,既无法及时保障原告郭某的诉讼权利,又无法有效解决双方问题。李法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及公安局出入境中心协助,查询被告金某尚在国内信阳市,并未有出境记录,但随时面临被强制遣返越南的情况。考虑到此种紧急情况,李法官一行立刻前往信阳市,并及时与当地民警取得联系,在两地多方人员的帮助下,成功会见到被告金某。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李法官在会见室里现场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均同意解除这场异国婚姻关系。随后,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及时送达了中越文本的调解书,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顺利结案,被告金某也通过翻译人员向李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连夜返回工作岗位的李法官第二天一早便接到郭某代理人的电话,原来,当事人郭某特意定制了一面写有“厚德尚法,倾心为民”的锦旗,来表达自己对法院工作人员高效便民、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的感谢。家事法庭坚持为民办实事,倾心化纠纷,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高效的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