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濮阳市法院2021年上半年总结表彰会召开,对全市法院2021年上半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清丰县法院荣获“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个庭室和12名干警受到市中院表彰,3名干警受到通报表扬。
“人民法庭工作集体三等功”——清丰县人民法院马庄桥人民法庭
“全市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王瑞启 韩丽敏
“全市法院党史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曹君仪 杨想荣
“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先进个人”——王晓玉 黄书来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吴天威 倪小行
“全市法院信访安保工作先进个人”——檀梓枫 邢璐
“调研工作个人三等功”——张国瑞
“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李 苏
“通报表扬”——柴红娟 赵秀丽 曹青次
2021年上半年,清丰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市中院的有力指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及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需求、目标和效果导向,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统领,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上半年,清丰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53件,审执结4245件,同比分别上升21.22%、25.51%,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清丰县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意识,凝心聚力,笃定前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