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清丰县法院组织召开2021年下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谋划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营商环境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民事审判庭庭长王瑞启传达了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内容和会议精神,宣读了《清丰县法院关于规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立、审、执各环节耗时等事项的规定》,并对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样本指标进行解读。
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对照规定,确认抽调专职法官,对符合执行合同样本案件进行重点培育,并建立专班,对符合执行合同样本指标的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会上,赵志学院长分析了当前清丰县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了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指标。尽量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从时间成本、费用成本上优化,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法院信息化水平。
三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