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敬英烈,哀思祭忠魂。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弘扬烈士精神,9月30日上午,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到县烈士陵园参加向人民英雄献花篮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及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活动,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苍松翠柏掩映下的烈士陵园庄严肃穆,革命烈士纪念碑巍然矗立。活动开始后,干警们以满腔热血高唱国歌,手捧鲜花,神情肃穆,向长眠在这里的革命先烈默哀、向烈士纪念碑三鞠躬,以表达无限的敬意和悼念。礼毕,烈士纪念碑下已鲜花拥簇。
烈士精神的核心价值,是爱国主义的信仰和勇敢无畏的精神。参加向人民英雄献花篮活动,是清丰县法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以国之名纪念烈士,可以激发干警们的民族精神,为审判执行工作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传递烈士精神,是对历史的负责,也是对未来的承诺。
铭记,是为了汲取精神动力;回望,是为了更好的出发。通过此次活动,清丰县法院干警受到了深刻的爱国教育和革命洗礼。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前行,以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立足于本职工作,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