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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婚姻名存实亡三次起诉 法官倾心调解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1-10-22 09:05:49


    10月20日,马庄桥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家事法庭交接完毕,本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刘某和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由于双方相识时间较短就步入婚姻,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婚后一年生育一个儿子,但是因孩子出生花销增大,原被告因为经济拮据矛盾日益增加。刘某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已是名存实亡,遂于2021年10月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了解案情后,家事法庭李金玲法官以婚姻家庭、物质条件、孩子抚养等方面为突破口,本着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向原被告释法明理,表示作为父母应该多为孩子考虑,尽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争取双方和解。在李法官的劝说下,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由王某抚养。双方本着为孩子考虑,就抚养费用支付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某孩子抚养费共计46000元。

责任编辑:李苏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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