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是我国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民道德意识和整体文明素质,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的清丰法院坚持“五结合”,以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祥和的氛围。
一、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1周年,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利用清丰上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资源,大力开展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美化环境活动、扶贫帮困活动和内容丰富的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夯实干警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结合正在开展的逐村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双节来临之际,该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从9月16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周的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增进和谐、普及法律”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服务及征求意见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还摸排纠纷,化解矛盾,组织法官进村入户现场化解邻里恩怨。至目前,共巡回108个行政村、131个自然村,共发放宣传材料6500余份,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50余人次,现场化解邻里恩怨、矛盾纠纷2起,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清丰县作为文明县城先进县,各行各业都积极投入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全县省、市级文明单位走上街头、深入群众,结合单位职能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使全县人民懂得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清丰法院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法律常识,启迪文明意识,展现了省级文明单位风采,为明年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出一份力、尽一份责。
四、结合政法战线涌现的先进模范事迹,不断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在组织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同时,抓住有利契机,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宋鱼水”“陈燕萍”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用典型引领广大干警崇尚法律、崇尚道德、向往文明,争做讲文明、守道德的优秀公民、廉洁法官,把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抓深、抓细、抓实,切实取得实效。
五、结合公民思想道德宣传,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当天,该院组织各部门法律业务骨干在群众聚集区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卡片和宣传手册,宣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倡导文明风尚,散发法律常识、维权知识,明确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为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守法、舒适温馨、和谐的道德家园做出奉献。当天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零距离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受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