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孩子了,今天我终于见到了,我对法院调解的结果很满意。”坐在轮椅上的崔某真诚地对清丰县法院马庄桥家事法庭赵志民法官说到。
徐某与崔某系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9月在清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徐某曾于2017年11月、2018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未判决离婚。2021年11月,徐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为由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案件立案后,承办人赵志民法官前往崔某户籍所在村进行了调查,在向崔某本人送达民事诉状及开庭传票时,崔某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称徐某从未带孩子来养老院探望过,崔某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两个儿子了。考虑到崔某患脑损伤、脑出血后遗症,现在清丰县某养老院入住的情况,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开庭当天承办人赵志民法官等一行人前往清丰县某养老院,就该案件开展了巡回法庭。
在开庭现场,承办人赵志民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徐某称双方已分居四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坚决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崔某则称自己身体有疾病,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庭后,赵志民法官考虑到根据庭审查明情况,徐某与崔某的夫妻感情确已达到破裂的程度,应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有两个儿子,怎样让父母离婚尽可能不影响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不再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就如何妥善处理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赵志民法官多次和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当地基层组织进行沟通,还通过养老院院长及崔某的护理人员对崔某进行劝解。通过多方努力,徐某和崔某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双方离婚,以崔某现在的身体情况不适宜照顾儿子,故由徐某抚养两个儿子,并定期带两个儿子探望崔某。至此,一件棘手的离婚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马庄桥家事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的功能,提高司法审判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