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重要途径,是法院党组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是法院加强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渠道,也是弘扬先进法律文化,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水平的具体举措。对此,清丰县法院采取以下措施狠抓信息宣传工作,将其做为对内提高干警素质、对外树立法院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组成员、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重点抓,政治处主任具体抓的“三级”工作格局,确保组工信息宣传工作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是设立快速通道,加强硬件建设。设立信息宣传采编快速通道,为保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采编人员可直接参加法院重大活动和庭室业务分析会等;加强硬件建设,电脑人手一台,开通互联网,购置了数码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规定采编信息宣传稿件时,院办公室全力提供后勤服务。
三是开展培训交流,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对信息员写作水平的培训。今年先后二次派专职信息员参加全省法院组织的信息公文写作培训会,跟班学习;订阅各类书刊,强化阅读学习,培养“信息思维”,坚持写作与时俱进。同时对信息宣传人员坚持做到政治上培养、生活中关心,激发他们对信息宣传工作干事创业的激情,让他们工作有干劲,发展有盼头。
四是加强机制保障,奖励兑现雷打不动。建立奖励机制,制定《清丰县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信息宣传调研文章一经采用,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奖励。同时,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量化到庭、分解到人,实行“一票否决”制,规定各部门及个人没有完成信息宣传调研其中一项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在部门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010年该院共采编各类信息166期,其中转化为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500余篇,其中被中国法院网转发23篇,河南法院网转发122篇,河南法制报转发107篇,全方位的宣传了法院工作,树立了法院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