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成功执结申请人车老先生与被执行人车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使父子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申请人车老先生年逾八十,与妻子生育有五子,日子过得艰难但也和睦融融。五个儿子相继成家立业,车老先生老伴去世后,靠五个儿子轮流赡养。随着车老先生年龄的增加,逐渐丧失劳动能力,五个儿子在赡养老人方面开始出现矛盾,并在此后生活的诸多事情中加深激化。二子车某以车老先生处事不公为由,对车老先生不再关心,后来便不再照顾、也不给生活费。车老先生一气之下,将二子车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要求车某每年给付车老先生1400元作赡养费。车某认为父亲承包地和宅基地分配不均,其偏帮三子,厚此薄彼;其次认为自已一直在尽赡养义务,都是三子不仅不尽赡养义务,还背后唆使父亲告自己,由此产生抵触情绪。判决生效后,车某没有主动履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车某及其妻子仍拒不履行判决,并扬言即使坐牢也不拿一分钱,都是三子背后唆使老人告的,自己一直在尽赡养义务。一时使执行陷入僵局。执行人员认为此案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稳定,其症结是双方的心结没有解开,应做思想疏导。为了消除被执行人车某及其妻子的抵触情绪,执行人员亲自前往车老先生家,将其带到车某家中,避免三子的介入,当场让双方敞开心扉,全面沟通。经过双方现场沟通,执行人员了解到车老先生与二子车某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车老先生还说车某很孝顺,之所以起诉车某,是因为车某与三子不和,为了让家庭和睦,车老先生起诉车某,就是为了让车某不要找三子的麻烦,如果不找三子的麻烦,自己就不再追究,而且当场表示车某一直尽赡养义务,逢年过节还送东西,自己很满意。执行人员适时劝导双方要体谅、理解对方难处,多为对方着想,多想对方以前对自己的好,多沟通,消除隔阂。经过执行人员努力,车某表示理解了父亲的苦心,以后要好好照顾老人,同时与弟兄们搞好关系。车老先生也一再表示对车某很满意,不再追究车某的责任。看到父子俩手握手,互诉衷肠,执行人员也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