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人民法庭运用诉中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聂某恩、郭某凤与聂某刚系同村村民比邻而居,聂某恩的房屋在今年夏天潮湿渗水怀疑是聂某刚家的旧茅坑和彩钢棚距离其房屋过近所致,遂以相邻关系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库锁庆多次入乡走访了解双方情况,发现聂某刚曾将患脑梗的聂某恩及时送医,聂某恩儿子从外地带来的酒也赠送给聂某刚,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库法官便以此作为突破口开展调解工作。库法官通过当地网格员、村干部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按照当地风俗,若房屋背靠大街或胡同可留窗,若房屋背靠住户不应留窗,指出当事人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当地政府部门对聂某恩、聂某刚房前屋后的地块发放确认权属证明之前,应维持现状。在库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圆满解决此次纠纷欢喜过春节。
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在司法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兼顾人情与法律,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人民群众不仅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