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启,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今一直在清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他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审理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上千件。
2021年以来,王瑞启共收案264件,结案236件,其中判决141件,调撤95件,平均办案天数42天,他所主审的民事案件均做到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实体裁判公正,当事人满意,无一件被确认为错案。
转作风,强担当,做群众的贴心人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和价值追求,法官一生可能要审理几千起案件,但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一次不公正的对待,就会给他们带来深深的伤害。
王瑞启经常强调“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也是看家本领,在审判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责任心,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办理吕某与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劳动争议一案时,因原告在被告处已工作10余年,但被告却于2018年拒绝再与原告续签合同,双方申请劳动仲裁的结果,是裁决原被告之间解除劳动关系。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案件分到王瑞启法官手中后,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他积极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多次实地走访做沟通工作,了解到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已满十年以上,且直至起诉时仍在被告处工作,他引导被告尊重事实,将心比心,理解、体谅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与原告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他的身上可以看到,当一个好法官只靠扎实的技能远远不够,心中还要始终装着百姓,始终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
2020年清丰法院正式实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作为一名负责审理民事繁案的法官,他擅长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如工匠一般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反复推敲线索、细节疑点、寻找真相。“办理复杂案件的法官,面对的案情更加复杂,作出的每一份文书更需要思路清晰、论证充分、令人信服。”王瑞启说到。办理案件时,他不仅听案情本身,更听前因后果,只要是他承办的案件,对案情和当事人情况均了如指掌、如数家珍。
2021年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王瑞启法官发现原告姓名和他两年前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姓名一致,在查阅诉状后又发现本案中受伤部位和之前的受伤部位一致,在询问被告事故发生过程后,他前往交警队调取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更加确认了内心的想法,该案很可能是一起原告自导的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在调取2019年案件卷宗,并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对原告刨根问底后,在他的推敲和教育中,原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撤诉,并对被告道歉获得谅解。
每当有当事人感叹他的敏锐,只有那一摞摞厚实的卷宗、一本本密密麻麻的工作日志知道,这世上哪有什么火眼金睛,不过是多一份责任心罢了。
沉一线,稳民心,做群众的暖心人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王瑞启在注重案件高效办结的情况下,坚持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主动与案件当事人对接,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倾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请,着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取得了当事人的充分理解。他还积极配合全院的信访稳定工作,主动和其他稳控责任人一道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常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就是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责任在肩上,群众在心头。王瑞启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始终接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用一桩桩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