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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考评三项指标推出“办案能手”

  发布时间:2010-10-29 11:52:12


    清丰县法院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案件质量,建立了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体现了考量案件质量综合指标数据化管理,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构成中的公正性、审判效率和效果予以细化分解。

    其具体的细化案件指标包括:(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公开审判率、交待诉讼权利及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率、上诉维持率、改判发还率等;(二)审判效率: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平均审理(执行)时间与审限(执行期限)比 、当庭认证率、当庭宣判率等;(三)审判效果:立案正确率、程序规范率、调撤率、调解案件履行率、执行到位率、假日及巡回审判率、法律文书差错率、信访投诉率等 。通过对以上案件质量指标细化评价,使审判综合业绩突出的法官脱颖而出,推为“办案能手”给予绩效奖励,并作为创先争优、晋职晋级的先决条件。该评价制度的完善与实施,促进了法官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并重的目标和要求。

责任编辑:s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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