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当案件被贴上“绿标签”,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2022-06-14 15:57:47




    清丰县法院启动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标签”制度

    开启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色通道”

    通过最迅速的方法

    帮您解决纷争、快速执行

    具体如何实现

    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6月8日,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加挂绿标签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过承办法官高效化解,及时结案并解封了被告企业的账户,极大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原告濮阳市某建材公司与河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过网上立案,称被告欠其提供的砂浆货款189万余元一直延迟付款,原告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立案人员审查该案时发现,原被告均为企业,便将该案标注为涉营商环境案件,通过繁简分流系统案件迅速流转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分到民事审判庭后,承办人韩清蓉法官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当天签收,并当天标记“绿标签”。在查明案件及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人认为调解最有利于双方企业的利益,遂多次联系和组织原被告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依法释明。承办人拿出多个调解方案,在经过多次修改确认后,双方企业达成一致意见,签字确认了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在调解结案当天,原告解封了被告公司名下的账户和房产,促使被告企业承建的项目得以复工。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同时启动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绿标签”制度,打造涉企案件“调、立、审、执”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在疫情形势下平稳过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贝贝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36718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