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增强政府公信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清丰县人民法院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单位名称: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主要职能:1、审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6、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服务对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
四、服务承诺:
(一)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切实防止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高效司法。树立效率意识,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贻误工作。
(三)廉洁司法。遵守廉政规定,不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财物。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对干警违法审判,违规收费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涉及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实名举报,由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予以答复。一经查实,按照工作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为民司法。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便民服务,杜绝“冷”“硬”“横”“推”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和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认真完善工作流程、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实到位。
(五)规范司法。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不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坚决杜绝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六)文明司法。恪守司法礼仪,注重法官形象,不参加有损法官职业形象的活动。
(七)阳光司法。坚持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清丰县人民法院
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22005636972N
监督投诉电话:0393-8629000
日期: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