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急促的电话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正在查阅卷宗、梳理案件的邹法官拿起电话接听,“我们找到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踪迹啦,就在新密市郑州某运输有限公司,请你们赶快来......”,申请执行人焦急地告诉邹法官,听到案件有了财产线索,承办法官喜不自胜,向执行局长汇报后,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强制团队和承办人组成执行小组,立即驱车奔赴新密市。
申请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史某江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史某拒不履行清丰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清丰县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史某江名下豫JBxxxx/豫JSxxx挂豪瀚牌半挂牵引车,但车辆一直下落不明,使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新密市36度的高温天气,热不退法院干警执行的决心。到达停车场后,执行小组一眼就看到了涉案车辆,面对迎面赶来的停车场工作人员,执行小组亮明身份,出示执行文书,说明来意,该厂负责人以强制扣押车辆,自己没法跟当事人交代、法院应通知被执行人到场等理由,拒不签收送达文书、拒不配合扣押车辆,承办法官再次耐心告知协助执行的义务和拒不配合的后果后,该厂工作人员仍半信半疑,并向当地公安报警确认。当地民警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向对方出示了工作证件、法律文书等手续,民警了解情况后,责令停车场负责人立即配合完成车辆扣押,一番批评教育后,停车场负责人终于同意并配合法院扣押车辆,使得本次异地扣车圆满完成。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凝心聚力,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财产查控、加快财产处置,努力让案件执行进入快车道,及时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