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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官”民面对面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05 09:44:02


    7月21日,清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甲某诉被告清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清丰县公安局行政首长到庭应诉。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县公安局行政首长对原告提出的问题正面回应,并当庭对原告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法律释明,有效化解了的当事人对立情绪,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庭审结束前,增加对话环节,让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与案件当事人直接对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清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加大诉中协调化解力度,行政案件引导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减轻当事人诉累。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尊重群众、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也是保障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均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案件庭审,保障了其全程了解案件审理的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拉近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直观倾听群众声音,不仅有助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强化了矛盾的源头预防。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把庭前提醒出庭应诉、庭中引导发言陈词、庭后发出司法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原则贯穿诉讼全过程,深化审判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机融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实走深。

责任编辑:姚艳蕊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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