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马庄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化分歧聚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于2013年相识后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张某系再婚,并在婚前带有一女儿共同抚养。因原被告二人婚前认识时间较短,婚后双方矛盾较大,经常发生争吵,原告认为夫妻二人婚后并未建立感情,从而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后原告自2021年分别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 案件调解的过程中,被告得知原告已经多次起诉离婚,且在离婚诉讼期间两人一直未能修复感情,双方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故同意离婚。但认为自己多年来一直抚养原告张某婚前带来的女儿,付出了大量精力和心血却没能挽回一个完整的家庭,故坚持要求原告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原被告两人均在外地,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故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远程视频的方式分别多次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并通过和双方代理人深入沟通,了解原被告分歧的焦点,从夫妻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原被告耐心明理释法,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作为被告多年对家庭付出的补偿,由原告给支付被告两万余元,后双方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签署调解协议,并由各自代理人到庭交付钱款,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马庄桥人民法庭在审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一直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注重情理法的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确保做到案结事了,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