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大局中,法院承担着调节经济关系、调处经济纠纷、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专项职能。通过“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10天的学习,县法院及全体干警有决心、有信心发挥好职能作用,保证法院的工作始终与清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相适应。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法院的工作坚持围绕全县工作的中心去谋划、去考虑,教育广大干警心中时刻想着大局,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就案办案、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力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心为民办事,强化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强化打击职能,对于发生在妨碍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欺行霸市、强装强卸、敲诈勒索、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起诉到法院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前移和拓宽法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关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时,选派商事审判的业务骨干参与,加强法制宣传,从法律的角度提供司法服务,避免投资的误区和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依法审理好全县在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深化经济改革、扩大内需等方面发生的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涉农纠纷、贸易纠纷以及节能减排、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方面的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以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为首任,注意保护企业生产的合法性、积极性。
六是切实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同时,利用行政审判的手段,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行政服务。
七是在执行工作中,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案件,讲究执行艺术和方法,力争和谐执行,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坚持“放水养鱼”,不因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给企业发展带来困难,导致困境,以司法手段为发展想办法、谋出路、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