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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召开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06-10 11:30:01


    6月10日上午,清丰法院举行“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活动办公室主任徐平先通报了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出席发布会。

    全省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清丰法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专项活动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审判实践中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原则,并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坚持快审快执快结,并由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提高审执效率;同时深刻分析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成因和教训,认真总结规律和特点,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育费、抚养权纠纷以及学校、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积极开展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协作共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清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审判效果的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可能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秩序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挑选优秀刑事法官担任幼儿园、小学法制副校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sjl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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