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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下沉企业 力促涉疫情租金系列纠纷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2-10-08 09:19:59


    为更好落实清丰县委关于干部下沉一线“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专项活动方案要求,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9月21日,清丰县法院立案庭闫军景庭长带案下访。

    受新冠疫情影响,由清丰某公司代理租赁及经营管理的城市广场商铺招商招租遇冷,项目运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依协议向委托人兑现约定收益。多名委托人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依约定支付租金及违约金。闫军景庭长充分考虑委托人诉求、被委托人现实困难及案件社会影响,多次下沉企业,实地查看商铺出租现状,询问企业经营情况,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委托人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讨论和解方案。一方面,闫庭长认真听取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仔细研判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通过法理释明与情理感化,缓和委托人激烈情绪,化解双方对立矛盾。最终,40余名委托人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纾解了企业的现实难题。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立案庭将持续与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服务,强化涉企案件多元化解,通过多种务实措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使辖区企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杨慧苹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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