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咱们清丰县法院,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回货款,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9月28日,在清丰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调解室,当事人姬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人民调解员手中,表达对清丰县法院诉前调解高效解纷的感谢。
案件详情
原告姬某从事水泥销售多年,被告唐某、雷某因在姬某处购买水泥,未能及时支付货款,姬某诉至清丰县法院。
清丰县法院诉前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在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发现当事人诉讼标的不大,案情简单,且双方当事人不存在其他纠纷。两名调解员确定调解方案后,趁热打铁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姬某放弃所欠货款利息,与两名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现场立案、当场调解、立出文书、直接送达、即时履行……用时仅仅三个小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一面锦旗既是群众对清丰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诉前调解室工作的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之中,用辛苦指数换人民群众满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