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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耐心调解涉企纠纷 呵护企业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22-10-12 16:50:36


    近日,濮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清丰县法院送来了书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以此来表达对清丰县法院法官高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的感谢。

    案件详情

    原告濮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清丰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就垃圾清运费等具体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分歧,于9月1日诉至清丰县法院。

    刘丹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感觉到了案件的棘手。被告公司总部在北京,刘丹法官通过在清丰的分公司和北京公司取得联系。经过不断深入沟通,双方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多次质证和磋商,但没有就案件的最终垃圾清运费达成最终的确认结果,案件调解难度大。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濮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199,200元银行存款,双方就此开始僵持不下,严重影响了原被告双方公司之间的正常运营。刘丹法官见此情形,不断在原告和被告之间做调解工作,因为一旦判决,对原被告企业正常运行都存在着不利于影响。

    经过刘丹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案情和深入的沟通,最终原被告之间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垃圾清运费191404元并自愿负担诉讼费、保全费1829元,共计193233元。经双方同意之后,执行部门直接将冻结的银行账户划扣至原告的银行账户,本案双方纠纷圆满化解,原告顺利拿到了应得的垃圾清运款,被告也在案件结束之后立即开始正常运营。

责任编辑:马庆海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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